上海討債公司正確確定保險受益人 保險受益人是指在保險合同中所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對保險金享有權利的人。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其他人無權作為受益人,只有不存在受益人時保險金才能作為遺產處理。在人生保險合同糾紛中,有的人對于受益人的范圍不太清楚,因而會不正確地主張權利。
二、確定保險成立的時間
保險合同成立的時間,關系到保險關系成立的時間,這里容易出現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投保人交付了首期保費,約定保險期限自投保當日開始。然而,在代辦員還沒有向公司交接保單時出現了保險事故。投保人要求賠付,保險公司認為保險合同不成立。
三、恰當地確定保險責任時間要賬公司
保險責任時間,是指投保人在投保后與保險公司約定了一定的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即在這個時間內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該承擔理賠責任。這種情況在一次性的保險事故中容易確定。但是,如果在保險期內發生人身傷害,但是治療卻要延續到保險期外,保險公司是否還應承擔責任,進行理賠,卻極易發生爭議。
四、條款有不同解釋時的認定
公司雙方對保險合同的條款,在發生了保險事故時則容易發生爭議。這些情況主要是在是否應予賠償、賠多少數額、賠償比例、保險合同是否應該繼續有效、保險人是否還能繼續投保等問題上發生。比如在重大疾病人身保險中一般約定投保人在已經患有重大疾病的情況下不能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