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2、銀行賬戶沒錢肯定是法院查過了,以后有錢了不一定能及時知道。 目前還沒有好辦法,有些省高級法院和銀行開展有合作的可以及時查詢,沒開通的只有讓法院把被執行人列入“老賴”名單。這樣可以限制被執行人坐飛機、住酒店等高消費以及銀行貸款等活動。 3、針對老賴這樣的情況,都很期待法院能和公安、民政、銀行、房產、土地等部門聯網,這樣被執行人就無處遁形,在社會上生存不下去,只有還錢。目前在做不到,但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