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些女性來說,老公外面有女人可能不是太可怕,真正可怕是這個情人或二奶有了身孕,老公還想把孩子給生下來,而且這個女人還愿意生。這必然給原配妻子帶來巨大的后患和恥辱。
一對深圳的夫妻結婚十幾年,女兒十三歲了。戀愛時兩人感情很好,結婚后多年仍然不錯。可是,這個男人有點喜歡招花惹草,脾氣也有點不太好,她在婚后多年逐漸看出老公的為人。不過她愛這個男人能說會道,會哄自己,又不亂花錢,工作也認真。他們開了一家廣告制作安裝店,還有幾個員工,生意很不錯的。
可就在去年發現老公經常在與一個女人有聯系有往來,直到后來得知這個女人懷孕了,老公還想給生下來的想法,小三也愿意替他生孩子。不過這個小三的目的是想嫁給他(小三是離異的),目前沒有工作,是靠老公給租房和供養著。當她問起這事怎么解決和表明自己的態度時,他也不隱瞞直接說了自己想法:“**已經懷孕有兩個月了,我不想打掉,想生下來。可我也不想離婚......”為此,她與老公多次好好溝通和爭吵過,也與第三者通話和見面交談過,希望打掉孩子,可是這女人就是抱著希望遲遲不愿打胎。這是老公給她的希望,他白天上班,晚上一下班就過去。
老公和小三的態度讓自己無能為力,痛苦不堪,心急如焚的她知道沒有任何人有權力讓小三打掉孩子,女性人權受到法律的保護。該怎么辦呢?
在萬般無奈之下網上找到了我,她與我細致交談了三次,我決定接收她的婚姻問題。她的要求治療成功標準是:一、小三要打掉胎;二、趕走分離小三。
我深知這種婚姻問題的難度:胎是不好打的;小三是不好分離的。他們情人間是有較深感情的,何況這個女人一心想嫁給這個男人。
難度再大也要解決的!首先要想方設法能讓小三打掉肚子里的孩子,解決燃眉之急,再來解決驅趕小三走人的一步步計劃。
經過三十五天的精心策劃指導,她與老公和小三的幾次交戰,小三終于無奈“忍痛割愛”到醫院做了人流。老公也只好默認了。接下來開展如何步步將他們給分離,在近四個月時間里也終于把他們情人關系給徹底瓦解了。這個“可憐”的小三被迫無奈離開了深圳城市,回到老家。上海要債公司